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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府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陈清泰(代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
早在1995年中央就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多年来不断重复的一种情景是,全国各地在增长速度、投资规模、进出口总额等“量”的扩张方面总是以较大的比例超目标增长;而在结构优化、技术创新、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直至体制改革等改善经济质量方面的目标,很多却没有实现。
一个总的判断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的状况没有根本改观;经济增长有巨大潜力,但增长机制却存在缺欠。讲两点意见: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消除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性障碍。
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把经济管理职能的重点转向创造和维护一个有效率的市场。改革政绩考核的方法和指标体系。改变主要靠从上至下考核的办法。
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建议进一步完善财权与事权相对称的体制,削弱基层政府为获得必要的财政收入不顾一切地追求GDP的动机。
改进宏观调控方式,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议真正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政府通过发布信息,设立水平越来越高的能耗、环保、安全、卫生等技术法规和市场准入门槛,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二、创造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环境。
当前,政府应把握时机、控制力度,加快培育和建设生产要素市场,逐步放开对土地、水、成品油、矿产品等生产要素和稀缺资源价格的实际控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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