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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地区性中小银行 改善金融结构
林毅夫
目前我国的金融结构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在银行中又以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为核心,运用的人民币资金占到整个金融体系人民币资金运用总量的75%。这种过度集中的金融结构固然有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点,但是,也产生了许多不良后果:
首先,绝大多数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得不到金融支持。其次,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受限,增加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困难,二元经济结构难于消除。第三,绝大多数农户得不到金融支持,只能靠自我积累,生产规模很难扩大,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缓慢。第四,改革开放以后,民营经济快速发展,能够从银行和股市融到资金的都是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这种融资结构使得富者越富、穷者越穷,收入分配越来越不公平,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第五,大银行的融资倾向于大项目,资金过度集中于少数几家大银行,容易出现在某一个阶段投资项目过度集中于某些同类型的大项目的“潮涌现象”,增加了宏观调控的困难。
发展中小企业,让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能够得到充分就业,以分享经济发展的果实;发展农业产业化,以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这些措施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理念和制度创新,支持能够为中小企业、农户和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农村小额信贷银行,以及相关的政府和民间的信用、担保、投融资体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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