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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月21日从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郑州市出台十项督导、督查制度,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将被挂黑旗,甚至追究领导责任。 根据安排,郑州市党委常委会每季度将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并研究决定创建工作的有关重大事宜;市、区领导要分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每月至少要到基层督导一次或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郑州市还将组织市民文明巡访团和义务督导员队伍,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热线”,及时受理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对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把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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