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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广播)省政府下发通告回应“停收养路费”传言           ★★★ 【字体:
(交通广播)省政府下发通告回应“停收养路费”传言
作者:交通广播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2

 

记者昨天(411)从省交通厅征稽处获悉:省政府近日针对燃油税实施前的我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下发通告,对此项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和部署。这也是对前一段时间传言“停收养路费”的正式回应。

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告》中明确指出:公路养路费是公路建设和养护的主要资金来源。为保障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精神,要求继续做好我省今年的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征缴。

《通告》要求:燃油税实施前,我省各地交通部门要规范交通规费征收管理,统一征收标准,不准随意降低以吸引外挂车辆,必须确保车辆的车籍地、车主的户籍地和公路养路费缴纳地“三地”一致,并规定公路养路费由车辆的车籍所在地征稽机构负责征收;《通告》对我省改革后的交通规费缴费时间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公路养路费,滞纳金按原缴纳标准减半收取,即每逾期1,加收应缴公路养路费额的5‰,货车上路时车主必须随车携带公路养路费缴()费凭证。

(记者:姚享)

文章录入:交通广播    责任编辑: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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