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广播 | 经济广播 | 交通广播 | 戏曲广播 | 音乐广播 | 农村广播 | 旅游广播 | MyRadio | 有声文字 | 发射中心 | 魅力中国 | 中原之声 |
| 电台简介 | 收听指南 | 广告服务 | 感受新河南 | 音视频直播 | 声讯服务 | 都市白领 | 活动图片 | 广播商城 | 广播社区 |
您现在的位置: 河南广播网 >> 交通广播 >> 政策法规 >> 文章正文
[注意]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能先垫付医疗费       ★★★★ 【字体:
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能先垫付医疗费
作者:交通广播    文章来源:交通广播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8

陈先生现在很着急,本来自己正常行驶时与一辆三轮车相撞,在对方负全责的情况下,交警还要他先垫付医疗费。
    几日前,陈先生开车在西罗园附近正常行驶。突然,一辆三轮车从一个小胡同里冲出来,陈先生躲闪不及,把三轮车连车带人撞了出去。骑三轮的人受轻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事故发生后,交警按照规定将陈先生的车扣下,并对事故作出初步认定:三轮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三轮车一方要求陈先生垫付治疗费用,交警也告知陈先生,按照新交法的有关规定,他有垫付三轮车一方医疗费的责任。  

    律师观点:可以先找保险公司

    首信律师事务所的孙勇律师认为,根据新交法和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有在保险赔偿限额内先行垫付的责任。孙勇律师建议陈先生,可以要求交警队向保险公司开具先行垫付的证明,陈先生可以拿着证明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先行垫付,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的话,陈先生可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垫付。

文章录入:POLO    责任编辑:POLO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2020年前中国20万人口城市全部开通高速
    中国今年继续对公路超载实行高压治理
    河南把农村车辆和驾驶员纳入交通安全管
    河南首次完成农村公路普查
    中国政府已累计投入逾十亿元发展清洁汽
    城市快速公交可大量节能
    北京五环路将增加14处进出口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七个限制规定
    高速公路上车辆易出现的机械故障有哪些
    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的使用
    友 情 链 接
    新华网河南频道人民网河南视窗东方今报都市白领俱乐部商丘教育网河南金融网中国情怀文化时报网
    河南房产市场河南省教育网阳光高考信息网汝州信息港幸福起点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本站广告业务联系电话:0371-6588956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号:1605124
    豫ICP备0500319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豫B2-20040056
    Copyright © 2005 Radiohenan.com 河南人民广播电台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