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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牢牢把握组织领导、资金落实和项目建设三个关键环节,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筹措资金2亿5045万元,先后分两批建成7228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并配备了家具及办公用品,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搞好规划是确保活动场所建设质量和功能的关键环节。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中,各地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起来。统一设置村“两委”办公室、党员群众活动室、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室、图书室,统一悬挂党旗、国旗和村党组织、村委会牌匾。二是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与为民办事服务结合起来。在保证村级组织办公、活动的基础上,将治安调解、便民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纳入其中,确保了村民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三是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与在全省开展的“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村民活动中心”建设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努力形成以活动场所为主体的办公、服务、娱乐中心。四是与新农村建设试点、文明村镇创建、科普示范等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统筹规划和布局。 我省还高度重视已建好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问题,及时建立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一室多用”,充分发挥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政治、教育、文化、服务“四个功能”,真正使活动场所成为农民之家、党员之家和村干部之家,受到干部群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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