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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月14日)上午,在召开的省政协会议上,政协委员卢一博提出的《关于营造自立光荣、啃老可耻、树立良好社会风气的提案》,对啃老族现象进行了剖析。而在此之前,本报曾报道一对“啃老”夫妻被父母起诉到法院,法官判决夫妻俩搬离父母家。在啃老族队伍不断壮大的同时,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买房需要父母资助的白领成为啃老新主力。
委员提案关注啃老族
“2030”人群成了主力军
据有关专家统计,在城市里,有30%的年轻人靠“啃老”过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啃老族”很可能成为影响未来家庭的“第一杀手”。
这是在省政协委员卢一博的《关于营造自立光荣、啃老可耻、树立良好社会风气的提案》中提到的一组数据,也正是这一组数据让卢委员对“啃老族”的存在和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进行了调查。
卢一博委员认为,通过调查,目前出现的“啃老一族”一般是独生子女,从小受到了父母的宠爱甚至溺爱,没有受过委屈,因此适应社会的能力比较差。另外,由于受长期精英教育的影响,大学生就业观念存在一定的偏差,大部分大学毕业生执著于“公务员”、“白领金领”等热点职位或者“沿海城市”、“省会城市”、“开放地区”等热门区域,就业期望和社会需求差距较大。因此,每年都会有相当一部分的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只能暂时回到父母身边,造成目前城市“啃老族”现象越来越严重。
本报曾报道过这件案例
父母被“啃痛”请法院撵走不孝儿
2007年9月,本报曾报道过二七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的“啃老”案例,被啃的老赵夫妻要求法院判决儿子赵宇、儿媳会红霞(化名)扫地出门。
2007年,赵宇已经33岁,从2000年成家后一直和父母同住,房子是父母所购买。“我们对儿子是有求必应,处处替他着想。但是会红霞经常因生活琐事,与我们发生争执,甚至打骂我们。儿子不仅不劝阻,还帮媳妇说话。”说起儿子儿媳,赵母既后悔又伤心。
赵父说,儿子结婚后,家庭纠纷不断激化。今年3月份,二儿子和媳妇从外地回来,会红霞夫妇见到他们一句话没有,儿媳甚至有时装疯卖傻在厨房撒尿,儿子对此并不制止,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也从当初的争吵发展到打骂。无奈,老赵夫妻将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要求搬离老赵夫妻的住处。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两位老人的请求,“啃老”的夫妻俩没有住处,只好在外租房居住。
亲情纠纷中1/4因啃老引起 “老养小”影响家庭稳定
据调查,金水区某办事处今年接报的调解纠纷中,因家庭内部问题引起的纠纷约200起,其中因30~35岁的大龄“啃老”问题引发的亲情纠纷竟有40余起,占了近1/4。
该办事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数字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啃老族”现象已经相当严重;二是“啃老”现象有了新的变化,大龄“啃老族”多了起来。
睡觉睡到自然醒,起床、吃饭、找哥们儿打打麻将侃侃山,这就是罗晓凯一天的生活。今年已经38岁的他从没有正式上过一天班,他先后找过不少工作,但都没有干多久,不是被人家辞退了,就是他嫌“太辛苦”,炒了老板“鱿鱼”,所有的花销都要依靠父母。
罗晓凯的母亲刘阿姨说,罗晓凯的父亲是个“药篓子”,常年有病,全家的生活都要依靠她一个人。现在,她找了一份扫马路的工作,每天早晚都要扫5公里的大街。“除了我的儿子,所有人都知道我们家生活困难。”
“太辛苦”、“太累”,这几乎是所有“啃老族”一致使用的拒绝工作的理由。他们表示,自己会不断地寻找那些不那么累的活儿。而他们正在老去的父母,却为了维持生计,埋头在“太辛苦”的工作里。
啃老族分为四类 有完全型、阶段型、资助型、消费型
有媒体曾对青年人中存在的“啃老”现象作过一项网络调查,一周之内竟有10万名网友参与,70%以上认为身边存在“啃老”现象,可见“啃老”确实已成了一件普遍的事。但什么才算“啃老”,就各有各的说法。
“80后”啃老族主要有“完全型啃老族”,这类啃老族一般家庭条件优越,从小舒适惯了,不喜欢工作约束自己,也缺乏基本的谋生知识和技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啃老族。
“阶段型啃老族”一般在某些特定的时期依赖父母,比如大学毕业没找到适当的工作等。1月5日,本报曾报道2007年全国有百万大学毕业生没有就业,河南有6万多,这类毕业生基本上也成为啃老一族,就业压力加重了“啃老”现象。
“房子首付10万,父母给的,无奈啃老了。”刚刚买房成为市民的陈先生,2005年毕业,每月挣3000多元,除去吃喝,每月剩余了了。陈先生和女朋友谈了3年多,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每次看到别人的新房,女友都会闹阵别扭,并下了通牒:一年之内再不买房,两人就分手。无奈的陈先生虽然很心疼父母,但还是狠下心要求资助买房的首付,正式加入“资助型啃老族”队伍。而“资助型啃老族”多数有正当职业,收入基本能够满足个人生活所需。但如果遇上结婚、买房等人生大事,仅凭他们的一点收入无法应付,必然要父母予以资助。
另外,一些时尚人士、新新人类,喜欢追求新潮,对时尚、娱乐、精品、服饰等有特殊嗜好,由于自身实力不能支付此类开销,只能打父母的主意,被称之为“消费型啃老族”。
委员建议对啃老族免费技能培训 自强自立才能有所作为
卢一博委员认为,目前“啃老族”问题从经济上、伦理上必须引起社会的重视,解决“啃老族”问题已经成为全国性的社会问题。卢一博在提案中建议,一方面,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起广大民众重视,使“啃老一族”认清只有满足了自己的基本生活,才能有所作为,有所发展。另一方面,在社会教育上,对这类群体进行免费培训,从理念上、学识上、技术上、社会经验上使这个群体实实在在得到利益。同时,鼓励企业家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为经过培训的劳动力提供出路,缓解目前的结构性就业问题。卢一博称,只有“啃老族”走出家门自力更生,他们父母的生活质量才能提高。
曾主审老赵夫妻起诉儿子案的二七法院崔法官建议,依法遏制愈演愈烈的“啃老”风气。如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要强行住父母的房子,吃父母的,拿父母的钱,这类子女的行为已经涉嫌侵权,即涉嫌侵占父母的财产权。其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无条件搬出去,或拒绝为他们提供饮食或金钱,父母甚至还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是谁造就了啃老族?
目前,“啃老”成为一个讨论的老热点,对形成的原因,正方反方各有道理。
正方代表性观点是社会造成啃老族。社会竞争激烈,学生不好找工作,即便找到工作,在生活上也不可能完全独立,因此只能在家“啃老”。反方观点是家庭造成啃老族。溺爱和传统思想使得大多数父母不得不用自己的大半生积蓄供养早已成年的子女们。
河南财经学院社会学教授王金山说,“啃老族”身上存在共同的致命缺陷,例如技能低、不求上进、害怕竞争、责任心不强,勤劳节俭意识淡薄,加上父母溺爱、学校升学压力大等原因,让他们心高气傲,价值观出位,往往陷入“高不成,低不就”的就业困惑中。从社会大环境看,年轻人社会“断乳期”有延长趋向。
什么是啃老族
“啃老族”也叫“吃老族”或“傍老族”。他们并非找不到工作,而是主动放弃了就业机会,赋闲在家中,不仅衣食住行靠父母,而且花销不菲,社会学家称之为“新失业群体”。
三成年轻人在“啃老”
在城市里,有30%的年轻人靠“啃老”过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
啃老族有六大特征
一类是对就业过于挑剔,总认为找不到满意的工作,这一类约占20%;二类是以工作太累、太紧张、不适应为由自动离岗离职的,这一类占10%左右;三类是“创业幻想型”的青年人,他们虽有强烈的创业愿望,但没有目标,缺乏真才实学,总是不成功又不愿“寄人篱下”当个打工者,这一类约占20%;四类是频频跳槽者,跳来跳去最后“漂”到无事可做,这一类占10%;五类是单位里下岗的年轻人,习惯用过去轻松的工作与如今的紧张繁忙相对比,越比越不如意,干脆不就业,这一类占10%左右;最后一类是文化低、技能差,只能在中低端劳动力市场上找苦脏累工作,因怕苦怕累索性躺在家中“啃”父母,这一类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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