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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打非”大案在上海宣判           ★★★ 【字体:
“扫黄打非”大案在上海宣判
两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1年
作者:.    专题报道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0

记者12月19日从全国“扫黄打非”办获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3·30”制售淫秽色情、非法出版物团伙网络案两名主犯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胡成芳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
  “3·30”案的重要线索最初是广州“扫黄打非”办发现的,根据案情,全国“扫黄打非”办决定由上海为主办地,其他相关地区配合办案。上海市迅速成立“3·30”案件专案小组,组织力量侦破此案。

  经查,张建、胡成芳系外地来沪无业人员。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间,张建、胡成芳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由张建负责联系从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以及广东省广州市购买淫秽书刊、淫秽扑克牌及其他假冒、伪造出版单位名称的非法出版物,通过快运公司分批托运到上海。货物抵沪后,一小部分由张建提取,绝大部分由张建指使胡成芳提取。两人将所购进的书刊存放于由张建租借的多处房屋内。此后,张建、胡成芳在上海向上海的一些个体书贩销售这些书刊。

  2007年4月25日、26日,公安机关在张建、胡成芳的多个窝点查获淫秽书刊1.1万余册、淫秽扑克牌230副,其他非法出版物3.2万余册。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建、胡成芳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非法经营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3·30”制售淫秽色情、非法出版物团伙网络案的侦破工作历时6个多月。在这段时间里,上海、广东、河南、安徽等地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打掉9个制售非法出版物的团伙,捣毁印制、储藏窝点10处,抓获22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淫秽色情、非法出版物10万余册,查获了一批印制设备,是近年罕见的“扫黄打非”重大案件。(记者张贺、包蹇)
 

专题报道录入:刘占英    责任编辑:刘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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